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市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中的规费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的相关规费费率、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及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按本通知附件中的相应费率标准调整。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日(不含)前已批复的设计概算不再调整。2019年5月1日后施工完成的工程价款按本通知的费用标准调整相关费用,但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规费费用标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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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主持召开2019年7月份全市冬奥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委质量处、施工处,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顺义区、延庆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45家冬奥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质量负责人,26项冬奥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施工处宣贯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质量处对冬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市区两级监督机构对冬奥工程5、6月份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5、6月份,全市共开展冬奥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抽查118项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同时,市区两级监督机构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也进行了部署。魏吉祥站长结合当前冬奥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扎实抓好冬奥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各参建单位要继续发扬拼搏精神,发挥集团优势,落实工期进度,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二是突出实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要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要求,继续依靠“双控平台”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着力化解火灾安全隐患。三是落实防汛工作要求,确保冬奥工程安全度汛。各参建单位应贯彻落实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汛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现场防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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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价协专家委员会长沙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学术教育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了《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研究》课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刘伊生副理事长主持,中价协李成栋副秘书长、学术教育委员会齐宝库、竹隰生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中价协李成栋副秘书长结合当前新形势及中价协下一步工作设想,对课题的研究提出了方向和要求,希望课题的研究可以向工程造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可供借鉴的成果,同时也为协会的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落实工程造价行业人才发展战略。 中价协专委会长沙会议上确定将本课题分为三个子课题,包括《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现状及存在问题》、《新时期工程造价专业人才能力和知识需求分析》和《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的内容及方式研究》,分别由山东建筑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和重庆大学承担,学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广泛参与。三个子课题负责人就课题编制大纲的结构做了讲解,与会委员分别从专业院校、咨询企业、造价管理机构的不同视野和角度谈了工作实际中行业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和人才培养方面应解决的重点及难点,建议课题组结合工程造价改革形势,认识人才队伍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好人才层次、能力以及知识结构定位,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开展调研认识新时期行业人才需求,进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内容及方式的改进建议。 最后刘伊生副理事长对会议做了总结,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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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简化我市建筑节能领域行政管理事项,近日,市住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取消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即日起我市新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对于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工程,不再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通知》还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节能责任进行了规定。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事项后,市、区两级住建委应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 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5〕709号)同时废止。《关于取消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7〕10号)中与该《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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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推进回龙观天通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为深入落实蔡奇书记对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该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市住建委迅速行动,会同昌平区深入研究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居住现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为居民群众办实事。 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公共服务设施的交付使用 市住建委会同属地政府部门,以推进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移交为目标,狠抓项目督促协调。建立未按规定移交居住配套项目台账,共梳理回龙观、天通苑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居住配套项目34项,通过市区近阶段的全力督办,截止目前,34项未按规定移交的居住配套项目中,已实现开发企业与接收使用单位签署移交协议或完成移交的配套设施27项。其中包括:教育设施共12项、卫生服务设施1项、体育(文化)设施2项、养老服务设施4项、残疾人托养所1项、园林绿化项目3项、街道(地区)综合服务设施4项。 切实推进历史遗留公共服务设施手续完善工作 为落实蔡奇书记6月7日到昌平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调研的指示精神,市住建委联合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区政府,对落实此项工作研究会商,明确了市级指导、属地落实的工作原则,根据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情况,确定了不同类型项目补办手续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为历史遗留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投入使用创造条件。 加快推进8万平米1200套集体土地租赁房建设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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